
漳州天保龙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的公告(国环保环评「2017」4号,现将漳州天保龙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天保龙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漳州天保龙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后巷村
建设规模:锅炉项目占地面积325m2,建筑面积325m2,新增1台12t/h移动式链条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设施。无新增产能及生产设备等。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规模为锅炉项目占地面积325m2,建筑面积325m2,新增1台12t/h移动式链条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设施。无新增产能及生产设备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按实际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天保龙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96-2029280
公示期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1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公示稿-漳州天保龙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pdf